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求,区委政法委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整合力量、细化工作措施,充分发挥区综治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一、切实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要求各级“大调解”中心要按照“4311”工作机制,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指导力度,推动矛盾纠纷源头排查、动态掌握和及时化解,对突出矛盾纠纷和群众诉求逐一排查建档、逐一落实工作责任、逐一落实化解措施,坚决把问题解决在当地、稳控在基层,切实保障“创文”工作顺利推进。
二、切实开展社会治安专项治理行动。要求公安机关加大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涉众型经济和“黄赌毒”等违法犯罪。通过“法律七进”、“社会治理示范镇建设”等各种专项行动,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对治安复杂地区和重点场所开展常态化专项整治。各镇(街道)充分发挥群防群治的优势协助治安防控,保障群众安居乐业,助力“创文”工作。
三、切实抓好铁路护路工作。要求各镇(街道)及区级相关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完善各项工作措施,以“防危行、压路伤、保安全”为主要目标,积极整合护路联防资源,开展路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对重点地区、要害部位、重点路段、重要目标的巡逻守护,宣传教育铁路沿线群众自觉遵守铁路安全法律法规,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的安全事故。
四、切实开展校园及周边专项治理。要求区教育局发挥牵头作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净化文化环境和办学秩序、规范接送学生的交通秩序,整治乱停乱放、不合格餐饮店、流动商贩等违章违规现象,确保学校及周边的社会不良现象得到治理,治安状况明显好转全力构建“平安校园”。(熊朝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