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环保意识教育,落实环境保护人人参与理念,7月24日,古蔺县石屏司法所组织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学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这次集中学习,由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及涉及农村环境保护的基本常识进行了讲解。学习结束后,司法所工作人员组织矫正人员参与周边环境卫生治理,打扫了办公场所。并要求服刑人员在平时提高环保意识,注重家庭及周边环境卫生,自觉履行保护环境义务,做一名爱护环境的好公民。
(夏荣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