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纳溪区法院在淘宝网上拍卖了一套房屋,而拍卖成交后被执行人提出此房屋在拍卖前已与他人签订了租赁合同,因此不能直接进行拍卖后的房屋交付。承租人提出签订的合同时间长达九年,房屋才刚进行装修,希望与之后的买受人续约合同,如果不能续约要求赔偿装修损失约8万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网拍房屋卖出后,在交付房屋时应对房屋进行腾空处理,在该案中刘某通过网络拍卖平台,竞买成功,但由于房屋已被他人租用,无法直接腾空。执行法官通知被执行人、买受人、承租人三方协商关于房屋出租协议的问题。一开始,双方当事人态度强硬,各不退让。买受人不愿承担承租人的装修损失,如果继续租出则有意提高房租,承租人表示如果不按照之前鉴定的租赁合同中确定的租金进行续租,就要补偿他8万元。针对这样的情况,执行法官告知他们如果协商不好就要进行强制腾房,届时费时费力,对双方都有影响,建议再协商,各让一步,把事情处理完善。双方态度开始软化,执行法官又与双方分别交流,最终双方达成共识:买受人继续将该房屋租出,在双方对租金价格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与承租人建立新的租赁合同,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黄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