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社区服刑人员王某、杨某确认司法所为其申请的司法救助金收到后,满怀激动地说:“感谢司法局的领导,感谢你们。我们是服刑人员,你们还这样关心我们,我们一定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此次司法救助金的发放,解决了王某、杨某家庭实际困难,让服刑人员切切实实感受到“温情”,安安心心接受社区矫正。
杨某、王某因法治意识淡薄,触犯了法律,被判缓刑,纳入社区矫正。但因无经济来源,家庭贫困,虽然遵守了《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但思想存在不稳定的情形。司法所工作人员除做好心理辅导外,坚持一对一进行关心帮助,了解服刑人员生活状况、思想动态,帮助他们更好的完成社区矫正。
此次在司法救助金申领过程中,司法所严格按照程序、条件选择了王某、杨某两位服刑人员进行救助,因服刑人员文化水平较低,司法所还协助两位准备好相关材料并成功申领到司法救助金各2000元。
(宋开贵)